星期日, 5月 17, 2015

只許李洪志放火,不准台大社團點燈的《轉法輪》

大寶直接引用《轉法輪》原文,替台大法輪大法社辦的法輪大法大專研習營打抱不平:

http://big5.falundafa.org/chibig5/zfl_3.htm#7
法輪大法學員怎麼樣傳功  我們有許多學員回去之後,覺的功法很好,想傳給親朋好友。可以,你都可以去傳,傳誰都可以。但是有一點,我們要跟大家聲明,我們給大家這麼多東西,是不能夠用價值來衡量的。為甚麼給大家呢?是叫你修煉的,只有修煉,才能夠給你這些東西。那麼也就是說,你們將來傳功的時候,不能夠用這些東西來求名求利,所以你不能夠像我這樣辦班來收費的。
 大寶曰:「師父要在紐約買房,所以可以收費。你們台大社團算哪棵蔥?去領22K啦!」
因為我們要印書、印資料,到處去傳功,需要費用。我們收費,在全國已經是最低的了,而我們給的東西是最多的,我們是真正的往高層次上帶人的,這點大家自己有體會。作為一個法輪大法學員,你將來出去傳功,我們對你有兩點要求:
  第一個要求是不能夠收費。我們給你這麼多東西,不是叫你來發財、求名的,是為了度你,是為了叫你修煉。如果你收費了,我的法身會把你所有的東西全部都收回來,那麼你也就不是我們法輪大法的人了,你傳的也就不是我們法輪大法了。你們傳功的時候是不求名不求利的,義務為大家服務。我們全國各地的學員都是這樣做的,各地輔導員也都是這樣以身作則的。來學我們的功,只要你想學,那麼你就來學,我們可以對你負責任,分文不取的。
  第二個要求是不要往大法裏邊摻雜個人的東西。就是在傳功過程當中,不管你天目開了也好,你看到甚麼也好,出了甚麼功能也好,你不能用你看到的那個情況來講我們法輪大法。你在那個層次上看到的那點事可差遠去了,和我們講的法的真正涵義相差甚遠。所以今後你在傳功時,千萬注意這個事情,這樣才能保證我們法輪大法原有的東西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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