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個小組從中國救出任何一個缺少器官的法輪功政治犯,小的我捐一萬台幣給他們。
法輪功的宣傳也能當真?那狗使都可以吃了!而且這個蝦米AI/32小組沒搞清楚的是法輪功向來的說詞是在中共的集權統治之下,證據蒐集困難,因此他們拿納粹迫害猶太人的照片出來充數。這個AI/32小組大概累了,想要擺爛,所以才選這個不可能有績效的鬼扯目標。
不過想想論壇要加油!不要淪為白目政教團體的宣傳場域!
This weblog chronicles how a Falun Dafa disciple loses her marriage, and how she mistreats her son because of Falun Gong.
假同修真性侵 男判8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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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婦人把女兒交給一名顏姓男子,讓他以「陰陽雙交」儀式性侵少女得逞。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顏男8年6月徒刑。
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顏姓男子與婦人在一間美髮店認識,2人是某宗教的同修關係。 婦人因相信顏男有以氣功調理身體的本領,去年11月間將雙胞胎的大女兒帶至桃園縣中壢市某處與顏男見面,讓顏男以調理身體健康名義,要求少女同意進行「陰陽雙交」儀式。 少女原本拒絕顏男將手指放入她下體,但她母親則以「妳不配合,讓我很沒面子」等言語施以親情壓力,讓少女遭性侵得逞。 少女回到祖母家後,怕雙胞胎胞妹也慘遭魔爪,告知她不要接母親電話,2人告知祖母後,全案曝光。 法院一審審酌顏男為滿足個人性慾,利用婦人與女兒間的血緣親情,侵害少女的性自主權益等,又婦人未善盡保護教養女兒的責任,甘為顏男對女兒強制性交的共犯,惡性非輕,以強制性交罪分別判顏男及婦人8年6月、8年徒刑。 高院合議庭審理認為,婦人犯案動機尚非惡意,且被害少女也明確表示願意原諒母親,盼法院給予母親減刑等,依刑法第59條「犯罪情狀顯可憫恕」減為4年徒刑。 高院另審酌顏男從一審至二審始終否認犯案,因此維持原判,將他判處8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
作者: duckcomtw (忘心無我欲蒼穹) 看板: FaLunDaFa
標題: [情報] 北區青年學子九月學法交流
時間: Mon Sep 17 17:33:59 2012
台北9月23號(日) 青年學子學法交流,敬請參加
各位同修好:
敬邀參加台北9月23號(日)青年學子集體學法交流,
也歡迎已就業之各證實法項目、三大媒體同修共同參與。
◎時間:(1)十大區學法交流─9月23號(星期日),早上8:50~12:10。
(2)台大二活921室學法交流13:20~15:10
(3)101洪法煉功─15:50~18:10
◎地點:台灣大學第二活動中心921 (九樓),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請參見:
http://www.active.ntu.edu.tw/Venues_AC2.htmlhttp://guide.cc.ntu.edu.tw/ content/23_secondactivity.html
◎交通:搭乘捷運至公館站2號出口,或搭乘公車至捷運公館站,
在台大那側逆著行車方向行走約200m,即可抵達。
◎攜帶物品:(1)經文《轉法輪》、《洪吟三》、《精進要旨三》
(2)坐墊、水
◎學法日程表:
8:50~12:10 十大區學法交流─《轉法輪》、《洪吟三》、《精進要旨三》
12:10~13:20 午飯
13:20~14:20 學法 ─《洪吟三》、《精進要旨三》早上未學完部分
14:20~15:10 交流 ─ 証實法、講真相。
我們是否認識到救度眾生、助師正法的重要和使命?
(1)各校社團活動。
(2)各證實法項目、三大媒體。
15:10~15:50 前往101
15:50~17:55 101洪法煉功
17:55~18:10 發正念
18:10~ 賦歸
本月主持人:子揚
協調人:台大-子揚 0970-77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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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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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八卦網站「TMZ」報導,阿湯哥會割地賠款、簽下喪權條約,就因蘇莉在對方手上,他因此接受3點協議:「凱蒂獨自扶養蘇莉,他保有探視權」、「凱蒂的保鑣及保母將陪伴蘇莉,即便去見他也不例外」、「他和凱蒂若要向蘇莉聊包含山達基教等宗教問題,也有限制,直到蘇莉長大」。湯姆克魯斯離婚,最讓人激賞的條款: 是保護小孩不受宗教(當然不只有山達基教,還包含法輪大法)的荼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