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7月 13, 2012

大法弟子的廬山真面目

記錄法輪大法前妻的「廬」......山真面目,幸好我逃出圍城,但還是持續被他騷擾。慘!

他先是抵死不願意離婚,然後搬出什麼「字典裡面沒有離婚」的信仰信念理念,然後多虧ptt法輪大法版上面的法輪功學員澄清這不是他們李洪志師父的教條,終於首肯。但照他的意思擬了一個離婚協議書,寄去給他,幾天內居然變卦,寄給小的此生第一也是唯一收到的「存證信函」(有空要把它裱起來,掛在客廳裝飾,紀念我過去十幾年的悲慘人生),裡面真是抬舉小的到承擔不起的地步,離個早已名存實亡的婚,要付「郭董」級的「子女扶養費」。小的突然可以體會滿清末年的革命先烈,看到國家被列強欺凌,割地賠款,決心要推翻政府的悲情。

但如果你以為法輪功弟子只會要錢,那你們就小看他們囉!法輪功向來的說法是「我們不要錢」。這招其實一點也沒有創意,014和阿扁都說那不是賄賂,而是政治獻金,只要恐龍法官跳出來說兩者沒有對價關係,貪汙罪就不會成立,頂多是詐欺,大家別忘了朱高正的名言:「政治就是高明的騙術」。法輪功歛財的工具可多勒~不過要等真正的陽光法案通過,才會有機會檢驗它。以立法院的議事效率,可能是李洪志大師先翹辮子,法案才會排入議程。所謂真正的陽光法案,是只要你財產多出來,就必須解釋具體來源,解釋不清,就以「有罪」(不法收入)推定。這樣才會有清廉的政治,與誠實的法輪功團體(大紀元、新唐人、希望之聲、神韻藝術團.....)。

所以法輪功弟子怎麼要錢呢?他說啊,老娘一毛贍養費不要,這天價叫做「子女扶養費」。不過詭異之處在於「子女扶養費」條款有一條如果小孩死翹翹,那還要不要繼續付扶養費。小的是想都沒想過這個問題,小的念的人口學說現代人都活九十歲、一百歲的,十歲小娃兒要掛點,偶應該看不到吧!嘿~法輪功有才就在這兒。他說小孩如果死了,錢要繼續付,而且還要我放棄繼承權,所以由他全權繼承這筆「子女扶養費」。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啊?好可怕!法輪功學員的思維之敏捷,真是偶們「常人」比不上的,只好期待共產黨與之周旋。

好不容易順利簽字辦好離婚登記了,大法弟子百般阻撓,不讓小的看兒子,寫信詢問,也置之不理。這幾天大法弟子更是心血來潮,寫信說離婚協議書的財產條文無效,宣稱小的欠他錢。大法弟子擅自把美國帳戶加上他的名字作為共同持有人,然後通通提空這些年來在美國奮鬥的積蓄,轉到他在台灣的個人帳戶,這個配偶之間侵佔的部分小的都算了,只要你放我自由(自由無價~),現在居然又說我欠他錢,還揚言提告。

感謝好友介紹的法律神人,和律師談過之後,小的心情穩定許多,也更為慶幸自己離開那個承襲法輪功到處對中國共產黨提告精神的前妻(這是法輪功應該感到欣慰的,教得好,但請把我的兒子還給我,不要把他教壞了,希望他將來能夠變成講道理的好公民,不是亂爐)。

但這是法輪功與我們不一樣的地方,法輪功愛錢不是放在嘴上的,而是採取實際行動。他們嘴巴說我不要,但是手又伸到你的口袋裡。這和中國古代的官場很相似,果然他們才有資格宣揚中華傳統文化,希望下個年度的神韻晚會可以把這些「真相」編到劇碼裡去,讓世人更瞭解法輪功與中國傳統貪汙文化的根源。

2 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此文有同感,如果有興趣,其實家屬可以臥底法輪功,會有更多勁爆的事,真真假假,模仿李洪志的思想就是修煉人了?李洪志對〝真善忍〞的唯一解釋就是宇宙真理?何事該忍?何事不該忍?是修煉人在忍?還是常人在容忍李洪志思想模仿者?
falun--dafa.blogspot.com

敝人反對中共的人權破壞,但不表示要支持李洪志思想。
敝人的部落格,如果被(李洪志思想模仿者)看到,會認為此部落格被邪惡控制,算是打擊異己的思想之一,不允許團體內有(干擾或質疑李洪志思想)的聲音出現,認為干擾常人得正法會有不好的後果。或稱為五毛黨?falun--dafa.blogspot.com

Unknown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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