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4月 20, 2012

法輪功歧視同性戀的證據之一

出處:http://www.falundafa.org/book/chibig5/swiss.htm


瑞士法會講法   李洪志


一九九八年九月四、五日於日內瓦

[無關恕刪]


弟子:為甚麼說同性戀是不道德的

  師:大家想一想,同性戀是人的行為嗎?天造了男人,造了女人,目地是甚麼?是繁衍後代。那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那一想就知道他對不對了,小事兒不對了說他是錯了;大事兒不對了那就是沒有人的道德規範了,不配做人了。

  我告訴大家為甚麼今天社會會這樣?這是沒有正法約束人造成的。這個大法就要在最亂的環境中傳,在所有宗教都度不了人了的時候,所有的神都撒手不管的這樣一個狀態中來傳。法的力量大嘛,最好時期還不用這麼大法來傳,最不好的時期才能體現法的威力呢。但是也是有另外原因的。

  弟子:為甚麼搞同性戀的人被認為是壞人

  師:我告訴大家,我今天要不傳這個法,神首先消滅的對像就是同性戀者。不是我來消滅他,是神。大家知道同性戀找了一個根據,他說在古希臘的文化中有,是。古希臘的文化中有類似的現象。大家知道古希臘的文化為甚麼沒有了?古希臘人為甚麼沒有了?是因為它敗壞到那種成度就銷毀了。

  神造人的時候,給人規範了人的行為、生活方式,人超出了這個範圍就不叫人。可是你們卻有人的外形,那麼神就不能容忍你們存在著,就要銷毀掉。你們知道,世界上的戰爭、瘟疫和天災人禍為甚麼會出現呢?就是因為人有業力,給人消業而存在的。將來再美好的歷史時期也會在地球上存在著戰爭、瘟疫和天災人禍,那是給人消業的一個辦法。有的人犯了罪,可以通過肉身的死亡、痛苦消去他的業力,然後他再轉生就沒有業力了,他的生命不會真的死嘛,再從新轉生。可是有人造的業太大了,那麼就涉及到他的生命的本質,都將被銷毀。同性戀不但自己違反神給予人的規範,還在破壞著人類社會的道德規範,特別是給兒童造成的印象會使將來的社會像魔鬼一樣。就是這個問題。可是那種銷毀,不是說一消滅了就沒了,是層層在我們看來非常快的速度中消滅,可是他在那個時間場中卻是極其漫長的,一次一次的,極其痛苦的被消滅著,是非常可怕的事情。人應該光明的活著,堂堂正正的像個人活著。不應該放縱自己的魔性,為所欲為。

星期四, 4月 19, 2012

法輪功在ptt箝制言論,和共產黨一樣!

被刪的文如下:

作者: juichung (心中也有佐為) 看板: FaLunDaFa
標題: 法輪功絕對沒有強逼任何人修煉?
時間: Thu Apr 19 18:16:35 2012

※ 引述《shaolizz (NONE)》之銘言:
: ※ 引述《juichung (心中也有佐為)》之銘言:

[無關恕刪]

: 總之,轉法輪以及許多法輪功的相關書籍,都是講給「修煉人」聽的,而不是說給一般人
: 聽的,而法輪功絕對沒有強逼任何人修煉。

誰是法輪功?法輪功是個團體,但不是法輪功學員的集合總稱?

惡形惡狀都是個別大法弟子所為,與法輪功無關?

所以「法輪功」當然不會強逼任何人修煉,但法輪大法弟子會。

以下且待我轉錄一個強逼六歲小孩修煉的法輪功(弟子)的真人實事!

不要以為只有法輪功的人認為應該「講真相」。

http://falundafabs.blogspot.com/2008/12/blog-post.html

星期四, 十二月 25, 2008

孩子自己選當大法弟子?

睡夢中被我家的法輪功學員「大小聲」驚醒。他厲聲質問兒子說為什麼不「發正念」!有
多久沒有學法和煉功了!大寶實在聽不下去了,因為前兩天我家這位法輪功的狂熱支持者
才理直氣壯的說,我家小寶乃是「自願」要修煉法輪功,做大法小弟子的。大寶說︰「你
不要說謊,說一套,做一套,睜著眼睛說瞎話。一邊嘴裡唱著真善忍,一邊唬爛說這樣子
嚴厲的責備兒子不煉功、學法、發正念,還叫做兒子自願要變成大法弟子。」

我家這位法輪功弟子的辯解是兒子之前同意要修煉法輪功,做大法弟子。所以他made a
promise that he must keep! 真是可怕,你一但上了賊船,連後來反悔想跳都不成。不
過也難怪大寶每次要求離婚,我家的法輪功學員都抵死不從。他大約也是認為大寶當年
made a promise娶他,即使現在發現上了賊船,痛苦不已要逃跑也不准。但我想重點是六
歲的小寶到底懂些什麼,到底有沒有判斷能力可以自願要信仰一個宗教,或是加入這樣的
組織。而煉功、學法、發正念,特別是發正念這樣的儀式性行為,六歲的孩子到底了不了
解這樣做的意義。如果沒有,那我們到底有沒有權力抓個孩子過去也許說過的一句話說︰
「好啊,媽媽煉功,我也跟著學。」咬死這個無辜的六歲小心靈,連他一大早不陪媽媽發
正念都要被訓斥一頓。

兒子後來私下說媽媽從來沒有問過他要不要修煉。我想這個問題不是頂重要,儘管兩個人
說法不一致,可能只是雙方對談話的詮釋不同。法輪功的人以為全世界都需要他們的氣功
來修煉心性,所以你問候他老師,他也當耳邊風。兒子隨便一點沒有反對的回答,大概都
被過度解釋成同意默許。別忘了,如果強暴的定義都是沒有拼了命抵死不從,臉上有刀傷
,腿上有瘀血,才叫強暴。若是強暴犯說,如果你不讓我上你,我就把你關在家裡幾天不
給你飯吃,不叫做強暴,那我只好對我家法輪功媽媽對兒子小寶的「暴行」袖手無策。但
我想好像現實社會沒有人是這樣子看待這個問題的。

做父母的有太多手段可以 coerce 子女,讓子女「心甘情願」的被父母控制。所以就算
小寶點過頭說願意當法輪功弟子,也不代表他賣了身,以後不能反悔。令人髮指的是我家
的大法弟子事實上自己就是父母 coercion 的受害者,現在變成加害者而毫無自覺。他的
媽媽,也就是大寶的丈母娘,過去向子女要錢,需索無度,結果我家留美的法輪功姑娘竟
然為了省錢寄回去臺灣奉養老母,把自己搞到厭食症,連吃飯的錢都要省。儘管如此,他
還是幾度為大寶對他老母的要求不理不睬跟大寶大吵大鬧,甚至早期動輒大打出手,一副
要拼命的態勢。這是不是李敖常常掛在嘴邊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受害者向加害者認同,
變成同謀之後再加害更多的受害者。

若然,法輪功這樣的一個氣功或是宗教團體,以及這樣的父母親,是否大家應該同聲譴責


張貼者: 大寶 於 12/2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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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144.115
[1;31m→ [33mDean00 [m [33m:這個文章有問題,網站內容就是為反對法輪功而設而寫的 [m 04/19 20:23
[1;31m→ [33mDean00 [m [33m:網頁內容還有情色的連結,是怎麼了??建議刪文 [m 04/19 20:26
[1;31m→ [33mjuichung [m [33m:「言論警察」出現了! [m 04/19 21:01

版煮刪文與回應:

作者: juichung (心中也有佐為) 看板: FaLunDaFa
標題: Re: [公告] 關於j板友的文章
時間: Fri Apr 20 01:54:07 2012

※ 引述《duckcomtw (忘心無我欲蒼穹)》之銘言:
: 關於j板友的文章
: 依據以下板規:
: 二、禁止一切不符本板宗旨之文章訊息,包括:
: 1.禁止發表破壞大法及其創始人李老師聲譽之文字或連結。破壞包括汙瀎、
: 造謠、謾罵、詆毀、攻擊、論戰、稱呼不當等。

可否請舉證?我哪一句話破壞大法了?哪一句話破壞尊師的聲譽了?

我只是回應前文宣稱「法輪功沒有強逼任何人修煉」,

以親身經驗舉證說明法輪功「有」強逼六歲小孩修煉。

: 8.禁止同一人蓄意對同樣問題多次發問。

敢問我哪裡又多次提問了?我在請教您什麼事情是我過去發問過的?

: 主要違反板規二之1.的攻擊、論戰部分 逕行刪除
: ---------------------------------------------------------------------
: 關於j板友的問題,已經在板上多次提過,相信大家有在看板的應該也都略
: 有所聞。j板友所遇到的情況,我個人表示遺憾,而許多板友也提出了意見,希
: 望或多或少對j板友能有幫助。在此同時,也希望j板友可以理解,正所謂清官難
: 斷家務事,這裡是學生社團板,如果想要在實際上解決您的問題的話,請尋求其
: 它途徑管道處理,希望您可以明白一直重複這件事無法對您的情況有所幫助。而
: 列出板規二之8.的原因,是想要告訴您,如果再繼續以此議題為由,做出攻擊、
: 論戰等行為,將刪文並予以水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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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7.48.60


大家誤解法輪功,生病要去看醫生?

台灣的BBS站ptt上的台大法輪大法社版的討論,轉錄一點質疑如下:

有新修煉法輪功的人以為,師父說生病不能看醫生。馬上就有兩個法輪功信眾出來辯護,說師父沒有這樣說,師父只是講了「病」與「業力」的關係。以下是質疑:

所以請教一下:

師父說「生病」是「發業力」。

醫生說感冒、子宮頸癌、愛滋病...等等都是病原體感染。

如果你相信醫生,感冒不要親親,有性生活要打疫苗、戴保險套,就不會隨便生病。

如果你相信師父,你就會去修煉,修煉會讓你不想親親、不想愛愛,也有一樣的保護。

但如果你不幸得了病,你相信醫生,醫生會替你開藥治療,讓你舒服,甚至活久一點。

可是如果你相信生病就是發業力,看醫生會替你消除業力嗎?

如果看醫生不會消除業力,那看醫生要幹嘛?

那我們這些不修煉的人光靠吃藥、打針、動手術,病況是怎麼好轉的呢?

所以,請問「如果你相信師父的生病與業力說,你為何要去看醫生?」

我想這是各位法輪功信眾從頭到尾辯護了半天仍舊等於沒說,大家仍舊以為

「修煉法輪功等於是要大家不用看醫生」的癥結吧!

星期六, 10月 29, 2011

《轉法輪(二)》為何讓法輪功如此神經過敏

  2010-02-09   來源:凱風網   作者:霜 刃

  從事“邪教”、極端宗教和轉化狀態研究的希瑟·卡萬(HeatherKavan)博士撰有《能否相信媒體中的法輪功》一文,其中一段話引起了我的注意:“由於法輪功成員不教授法輪功信仰,我只好從李洪志的著作及演講資料中發現更多內容。副本刊載于網際網路,但它們與最初版本不盡相同。例如,弟子們……還撤消了《轉法輪II》英文翻譯版,在這本書裏,李洪志犯了幾處科學性錯誤(比如,誤把光年當作時間測量單位),同時由於譴責同性戀和佛教冒犯了潛在支援者。奇怪的是,當我請求一位研究助理幫我翻譯《轉法輪II》中的部分內容時,他前腳剛離開我的辦公室,後腳他的車就被人撬開,而我的那些要翻譯的說明都被偷走。”  本文想探討的是,《轉法輪(二)》(亦稱《轉法輪II》或《轉法輪(卷二)》)為何讓法輪功如此神經過敏?  我說“神經過敏”,不僅是因為希瑟·卡萬的研究助理車子被撬開、有關翻譯《轉法輪(二)》的說明被偷,也不僅因為法輪功“撤消了《轉法輪II》英文翻譯版”,還因為明慧網告訴我們,包括中文版在內所有文字版本的“《轉法輪(卷二)》現已停止印刷和發行”。據明慧網“數據中心”發表于2004年8月25日的《法輪大法著作出版和發行情況》,李洪志的《轉法輪》于1994年12月由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出版發行。次年5月13日,李洪志在香港大嶼山講法,其內容“後收入《轉法輪(卷二)》”,並於1995年11月由中國世界語出版社出版發行。明慧網沒有忘記自吹自擂:“1996年6月8日,《北京日報》刊載4 月份前十名暢銷書,《轉法輪(二)》名列其中。”令人困惑的是,明慧網在炫耀《轉法輪(二)》名列暢銷書榜的同時宣佈:“《轉法輪(卷二)》現已停止印刷和發行。”暢銷既能賺大錢,又能擴大法輪功的影響,為何反倒“停止印刷和發行”呢?  竊以為,主要是由於《轉法輪(二)》中充斥著對人類普世價值的狂妄挑戰,是“法輪功是邪教”的自證狀,極不利於法輪功在西方社會的生存。筆者這裡主要談以下三點。  一、李洪志在《轉法輪(二)》中惡言辱罵同性戀  希瑟·卡萬認為,法輪功“撤消了《轉法輪II》英文翻譯版”是“由於譴責同性戀和佛教冒犯了潛在支援者”,看得很準。現在讓我們先對李洪志在《轉法輪(二)》中歧視同性戀的言論作一番揭示和評析。  在李洪志眼中,同性戀幾乎就是罪惡的同義詞:  “人類的道德觀念發生了變化,中國也出現了同性戀、吸毒、販毒、黑社會、性解放、妓女,簡直不得了!”(《轉法輪(二)·人類的滑坡與危險的觀念》)  “人類在無正念的心理作用下,追求的東西也發生了劇變。……人們已達到了不分長輩的亂倫;醜惡的同性戀反映出此時失去理智的骯髒心理變態;黑社會達到了無孔不入的成度,卻成了追求暴力魔性的年輕人的市場;黑社會頭子成了崇拜的偶像,紛紛加入。”(《轉法輪(二)·末劫時的人類》)   “……但是人類竟滑到這麼危險的境地上來了。我在西方國家講課,講到同性戀,說你們西方人性亂簡直達到亂倫了。他們有的人就提出問題,說‘同性戀是國家保護的’。衡量好壞的標準不是以個人、或一個集體認可為標準的。……宇宙的理,佛法啊,他可是不變的衡定人類及一切事物的唯一標準,是衡量好壞的唯一標準。我跟他們說:說白了吧,你們政府同意,你們的天主並不同意!其實每到這個時候,人類很危險,失控了,現在發展到這樣了,再發展下去,你說是什麼狀態啊?!”(《轉法輪(二)·人類的滑坡與危險的觀念》)  在李洪志看來,同性戀可與吸毒、黑社會相提並論,是道德滑坡和敗壞的產物,屬於“失去理智的骯髒心理變態”,因而是“醜惡”的。李洪志將同性戀定性為“亂倫”行為,因此他對西方國家的政府尊重同性戀者的自由選擇,並從法律角度加以保護十分反感,認為這不符合“宇宙的理”和“佛法”,得不到“天主”的同意。  如果說《轉法輪(二)》中對同性戀的詆毀還主要是著眼于道德評判,那麼李洪志在後來的《瑞士法會講法》(1998年9月4-5日)中,則兇相畢露地鼓吹應該消滅、銷毀同性戀者:“我告訴大家,我今天要不傳這個法,神首先消滅的對象就是同性戀者。不是我來消滅他,是神。……神造人的時候,給人規範了人的行為、生活方式,人超出了這個範圍就不叫人。可是你們卻有人的外形,那麼神就不能容忍你們存在著,就要銷毀掉。”  很多西方文明國家現在已經對同性戀或同性戀行為進行了合法化。很多歐洲國家,例如荷蘭、德國等已經改變法律或者允許同性婚姻或者在法律上認可長期的同性戀關係。相當多的國家允許同性戀伴侶收養子女。同性戀現象得到理解和寬容也是保護人權的題中之義,《轉法輪(二)》詆毀同性戀甚至主張讓神來銷毀之當然與西方主流思想格格不入,因此而“停止印刷和發行”不過是法輪功為了尋求其生存空間的無奈之舉。  二、李洪志在《轉法輪(二)》中狂妄貶損佛教  關於這一點,有李洪志的一段自供狀:“弟子:有學員自行複印和印製《轉法輪(卷二)》,在煉功點上流傳。師:《卷二》後來我們一直沒有出,因為《卷二》裏面對佛教戳到了它的痛處,所以我們就儘量的不去管它。反正是就沒再出。說我們自己弄了一本自己看行,說你印了幾本到處流傳,發給人,這就不行。”(《新加坡法會講法》,1998年8月22-23日)所謂“對佛教戳到了它的痛處”,實質就是肆意貶損和詆毀佛教。  法輪功是附佛外道,《轉法輪》大量剽竊佛教術語,李洪志欺騙信徒主要也是靠打著“佛”字旗號。然而,他卻在《轉法輪(二)》中專辟“佛教中的教訓”“禪宗是極端的”“佛教的論述是佛法最弱小的一部份”等章節,極力貶低佛教。說什麼“眾生啊!不要用佛教來衡量真、善、忍大法,那是無法衡量的”,“如來佛講的話……卻不是宇宙實質的法”,而 “法輪大法是把宇宙的特性(佛法)萬古以來第一次留給了人,等於給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階梯,因此你怎麼能用過去佛教中的東西來衡量宇宙大法呢?”(《轉法輪(二)·佛教的論述是佛法最弱小的一部份》)言下之意,區區佛教微不足道,與他李洪志的“法輪大法”根本就毫無可比性。  在《轉法輪(二)》中,李洪志主要是通過詆毀佛家弟子來貶損佛教。請聽李氏譫妄之語:  “現在有些和尚寫了很多書,寫的是什麼?字裏行間黑黑的全是黑氣。那些人自己看不到,那裏邊的東西已經亂七八糟了。這些現象在末法時期已經很厲害了。”(《轉法輪(二)·佛教中的教訓》)  “好多和尚都有不願放下的執著心,從而勾心鬥角,也不是凈土真修之處了,就遠遠的躲開了。”(同上)  “為什麼說釋迦牟尼佛說他的法在末法時期度不了人哪?現在就是末法時期。和尚都很難自度了,何況度人哪!”(同上)  “假如說,釋迦牟尼佛修到房子那麼高,那麼一般僧人只修到一尺高,他能理解法的真正不同層次直至如來果位的內涵嗎?”(《轉法輪(二)·佛教中的教訓》)  “那麼一些僧人一旦用常人的話,用他自己的見解去講佛經,或者寫出書來,那一下子就把人帶入到他的那個框框中來。……修的很低嘛!……這種現象,雖然是他好象要大家學佛,表面是好事,那麼他是不是在破壞佛法呢?”(同上)  “現在有的和尚或居士寫了許多東西,都把自己寫的東西當作經。只有佛講的法才是經啊!那麼這些東西,包括他們寫的東西怎麼配做經啊?!他也叫作經。甚至於有很多居士、和尚求名求利,也很講排場,人家說他好,他就沾沾自喜。”(同上)  “有很多和尚寫書啊,表面好象在洪揚佛法,可骨子裏是為了名利。有人問我,他怎麼樣啊?我說,你別看他名氣很大,隨意去解釋佛經,宣揚自己,其實他早在地獄裏了。”(同上)  常識告訴我們,任何宗教都得靠“信徒實體”支撐,佛教影響深遠,法輪功企圖搶奪其“信仰市場份額”談何容易!法輪功本就是附佛外道,赤裸裸地攻擊詆毀佛教畢竟還需謹慎。於是,李洪志採取了對佛教信徒大潑污水的手法,間接否定佛教。雖然他在大說“和尚”“僧人”的壞話時,不敢使用全稱,但字裏行間充滿著污言穢語,什麼“全是黑氣”,什麼“早在地獄裏了”。歸納一下,李洪志對佛家弟子的詆毀主要有下面幾層意思:(一)佛家弟子道德不堪,為名利而勾心鬥角;(二)一般僧人修得很低,自度尚且很難,何況度人;(三)佛家弟子曲解佛法,大寫亂七八糟的“經書”,破壞佛法,簡直該下地獄。既然佛教信徒如此不堪,那麼信佛修佛還有什麼價值呢?那當然只能投到“宇宙主佛”門下,不摻不雜地學習法輪大法、修煉法輪功了。1999年5月3日,有信徒提問:“我信仰宗教,不想放棄它。按大法要求,是應該不二法門的,我難以選擇大法和宗教,請問怎麼辦?”李洪志回答:“目前一切正教都沒有神管了,宗教中的人都在為錢財地位而爭鬥。人為什麼信宗教是個大問題了,這些道理我已經講的非常清楚了。”上述資料中,李洪志只不過是將“宗教中的人”具體化為“和尚”“僧人”“居士”罷了。  三、李洪志在《轉法輪(二)》中大肆詆毀現代藝術  這一點是希瑟·卡萬博士沒有提及的。李洪志不學無術,對現代藝術形成和發展的社會歷史背景以及藝術生成、演變的規律十分無知,卻敢於大發妄議。請聽——  “人類道德的大滑坡,全世界也都是這樣的。人的觀念變的很厲害。現在美的不如醜的,善的不如惡的,整潔的不如邋邋遢遢的。……那個長的形像很難看的人,披頭散發,頭髮很長的,站在臺上啊……哈……使勁一喊,電視一捧就是明星,那個聲音很難聽。”“美術作品也一樣……什麼抽象派,印象派,是什麼呢?過去是畫的越好看越美,越有人欣賞。現在你說這是什麼東西啊?!這就是所謂的藝術家追求人性解放的結果。人性無道德行為的規範就是魔性的大發作,人在這種狀態下會有美好的東西嗎?”(《轉法輪(二)·人類的滑坡與危險的觀念》)  “這些藝術家追求的是什麼?……人發出的東西就是魔性。現在這些文藝作品,你看吧!常人不知是怎麼回事,其實都是魔性大暴露。”(《轉法輪(二)·人類的滑坡與危險的觀念》)  “商店裏的玩具,過去買個娃娃得好看的。現在越醜的賣的越快,骷髏頭啊,魔鬼啊,連大便的形象都成玩具在出售,越可怕的賣的越快!這不是人的觀念都在發生轉變,發生著反的變化嗎?”(《轉法輪(二)·人類的滑坡與危險的觀念》)  “由於原始正教走入了末法時期,不能度人了;萬魔出世,亂法、亂世,人類沒有了心法的約束,沒有了道德的規範。在萬魔的帶動下,無惡不做,道德與標準以最快的速度向下滑著。……美術作品沒有了道德規範,追求人性的解放,就是魔性大發。什麼印象派、什麼抽象派,亂抹一氣卻能被現在人反過來的觀念所接受;任意擺放一堆垃圾就成了現代派雕塑大師的作品;音樂作品中什麼‘迪斯可’、‘搖滾樂’,大噪之音登上了大雅之堂;啞著嗓子的瞎子、瘸子、形像惡劣的在廣播、電視上一捧都成了歌星;商店裏的兒童玩具越醜的、越可惡的賣的越快。”(《轉法輪(二)·末劫時的人類》)  這裡,幾乎一切現代藝術都是人類道德大滑坡的表現,是“魔性”大暴露。在李洪志眼中,搖滾樂等現代流行音樂不行,迪斯可等現代娛樂健身型舞蹈不行,“化醜為美”的新式玩具不行,抽象派、印象派等現代美術也不行。李洪志對現代藝術超級無知,卻敢胡亂貶損。他在此後的“華盛頓美術創作研究會”(2003年7月21日)上甚至點名指責世界美術大師:“為什麼出了一個梵高?為什麼出了一個畢加索?這些人也是它們安排來的,但是是起負面作用的,目地就是在人類道德滑下去的時候也要使人類文化中的一切都要同時敗壞下去。所以這兩個人就是來亂人類藝術的,就是以敗壞人類藝術為目地的,完全是為了毀掉人類地文化來的。由於他們當初對所謂現代派基礎的奠定,人類的藝術才走到了今天這樣一個魔性的狀態。”梵高和畢加索偉大的藝術品竟然被李洪志斥責為表現了人類“魔性的狀態”,像梵高和畢加索這樣的現代派藝術大師竟然在李洪志眼中竟然成了以藝術手段敗壞人類道德的“魔”。  《轉法輪(二)》如此狂妄無知地詆毀現代藝術,必然會遭到包括西方價值體系在內的人類普世價值的拒斥,這也就難怪它不敢重印再版,更不敢以多語種形式去參加什麼境外圖書展了。  有此三罪白紙黑字地擺在那兒,李洪志想賴也賴不了。  《轉法輪(二)》為何讓法輪功神經過敏乃至最終“停止印刷和發行”?簡單地說,答案就是:法輪功為了在西方社會求得生存空間,往往竭力遮掩其挑戰人類普世價值的邪惡一面。說到底,就是“邪終懼正”、做賊心虛的表現。

星期五, 11月 05, 2010

我家搬了,但我不知道地址

「我家搬了,但我不知道地址。」你沒看錯,我甚至不知道這件事發生,這就是那個拒絕離婚的法輪大法弟子幹的好事!

但他一方面拒絕離婚,一方面把「名義上還是我家」的家無預警地搬走,另一方面還找了一個法輪功學員住到這個「不知道是誰家」的家裡來。

我個人是相當重視人權的人,但法輪功弟子的行徑,我實在很難不覺得是在「蓄意挑釁」!!你要嘛同意離婚放我自由,要嘛尊重這個「家」裡的另一個人,連我念小學三年級的兒子都知道我不會高興家裡突然多住一個法輪功弟子,你需要別人告訴你這是對抗,這是找碴,這是沒事找事嗎?

法輪功弟子這樣子和「只要不和他們同一國的人」對著幹,就算被迫害,我也實在沒有辦法同情他們!這群人比共產黨還惡劣,非友即敵,可惡!